[2011-12-10] 100年度丙級東方舞裁判講習課程暨複訓班

[2011-12-10] 100年度丙級東方舞裁判講習課程暨複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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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中華民國國際舞蹈運動總會教練制度實施辦理。報備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覆函體委全字第09600125731號。 |
目的: | 提昇優秀裁判教練人材素質,及建立紮實的技術與理論合一,研習最新東方舞規則,儲備東方舞裁判人才,辦理裁判檢定,進而健全裁判制度,促進裁判技術水準、樹立裁判權威。 |
指導單位: |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亞洲肚皮舞總會 |
主辦單位: | 中華民國國際舞蹈運動總會 |
協辦單位: | 各縣市TDSF教育中心及相關舞蹈運動團體 |
日期: | 2011年12月10日、11日(星期六、日) |
地點: | 台北市萬華區永福街75巷6號 |
洽詢專線: | 02-2393-0259 |
E-mail: | tdsf.info@gmail.com info@bellydance.org.tw, |
受訓資格: | (1) 凡年滿20歲以上並具備TDSF丙級、乙級東方舞教練資格者 (2) 或實際執行教練工作五年以上並參與國內外競賽績效卓越得獎者(附證明) (3) 或全國性舞蹈運動相關團體及縣市體育會體育運動舞蹈委員會推薦者 (附證明)。 (4) 以上(2)、(3)人員未具有丙、乙級制之教練、裁判資格者,考試合格後,尚須補修本會丙、乙級教練檢定合格後,始可執行相關賽事裁判、監考工作。 (5) 已獲裁判資格人員(需繳驗裁判證正本),亦需參加「複訓研習競賽規則、裁判法」,考試合格後始得換證,以利執行未來裁判、監考工作。 |
研習費用: | 含師資費、場地費、保險、講義、CD、DVD、研習證書、結業式 ※複訓裁判研習費用另計 (本會會員、註冊選手或執有本會丙、乙級教練證者優惠價) |
檢定費用: | (參加講習者始能報名) |
匯款資料: | 郵局代碼(700) 帳號:0001344-0745234 |
課程計劃: | 裁判職責、舞蹈運動競賽規則、裁判技術、紀錄方法、裁判示範、判例分析、裁判工作實習、裁判檢定考試 (課程內容以實際上課為主)。 |
網址報名 | 線上報名 |
資訊下載: | 2011100年度丙級東方舞裁判講習課程暨複訓班.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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